北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、材料及流程,全网详细教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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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、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、国家旅游局《关于执行<旅游法>有关规定的通知》:申请设立旅行社,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一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:
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,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办理续期。
二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:
1.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,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;
2.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: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,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,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;
3.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:
①有传真机、复印机、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;
②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;
4. 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。
三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:
1. 设立申请书;
2. 营业执照;
3. 经营场所佐证材料;
4. 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;
5. 法定代表人资料;
6. 经理、计调、导游人员资料说明;
7. 企业章程;
8. 出资人身份证;
9. 告知承诺申请书。
备注:因各地政策不同,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,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。
四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:
1. 申请: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,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;
2. 受理: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、登记,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;
3. 审查:受理后,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、现场核查,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;
4. 颁证:审查通过后,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。
五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长及费用:
以北京为例,自行准备材料办理,流程顺利一般需要60-90个工作日;如委托中介代办,一般只需30-45个工作日,费用预估1.4W左右,具体价格还需要自己去咨询一下,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