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作权质权有哪些登记办法
著作权质权有哪些登记办法
著作权质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质权,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著作权财产权作为质权标的物,通过法定方式进行质押而获得的权利。为了规范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国家版权局发布了《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》。为了便于大家对著作权的登记办法做了解,下面是我们对著作权质权有哪些登记办法?这一问题的介绍,感兴趣可以一起来看看!
著作权质权有哪些登记办法?
电子登记: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电子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登记,方便快捷。
纸质登记:申请人可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,到登记机关窗口进行登记。
为什么要进行著作权质权登记?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四条规定,以注册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,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。同时,依据《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》第五条规定,著作权质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自记载于《著作权质权登记簿》时发生效力。
因此,著作权质权只有进行登记后才得以设立,债权人方可对折价、拍卖、变卖出质标的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。
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?
(一)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;
(二)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;
(三)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;
(四)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;
(五)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,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;
(六)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,提交授权合同;
(七)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、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,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;
(八)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对著作权质权有哪些登记办法?所做的相关整理,著作权质押登记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。《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》第三条,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,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。著作权质押合同自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》颁发之日起生效。大家若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,欢迎大家咨询鱼爪网在线客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