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迁移,该办理哪些手续?这几个常识问题,很多会计不会!
公司迁移,该办理哪些手续?这几个常识问题,很多会计不会
1、公司跨市迁移,该办理哪些手续?
根据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规定,纳税人因住所、经营地点变动,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,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、注销登记前,或者住所、经营地点变动前,持有关证件和资料,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,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 具体咨询税务机关。
2、哪些纳税人,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?
(一)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;(二)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;(三)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、负申报的;(四)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并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核算,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。具体咨询税务机关。
3、商务酒店购进一宗茶叶用于顾客消费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已经认证,能否抵扣进项税额?
可以抵扣。会计账务处理:借:库存商品-茶叶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贷:银行存款 ;公司购买茶叶用于业务招待,不可以抵扣!而与自己生产经营有关的项目,若取得专票,则可以抵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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